各报价响应人:
发包人受广州发展宝珠能源站有限公司、广州发展太平能源站有限公司、广州发展鳌头能源站有限公司共同委托,拟实施2025年度危险废物处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现就本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范围: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规定对广州发展宝珠能源站有限公司、广州发展太平能源站有限公司、广州发展鳌头能源站有限公司2025年度危险废物进行运输、利用、处置。
2、项目内容:(1)、甲方将合同约定的危险废物连同其包装物交予乙方处理;(2)、乙方自备运输车辆和装卸人员,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到甲方指定收运地址、场所收取危险废物;(3)乙方对危险废物进行运输、利用、处置等过程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环保和消防要求;(4)、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
3、服务地点,共三处:
3.1太平能源站公司服务地点: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高湖公路285号。
3.2宝珠能源站公司服务地点: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宝珠大道。
3.3鳌头能源站公司服务地点: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和源路98号。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响应人具有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要求:
1、甲方转移到乙方处理处置的废物必须是双方合同约定的转移废物种类及废物调查表提供的废物成分,并经甲方所属管辖的环保行政部门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审核批准转移的危险废物;
2、具体接收的废物类别、数量以《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双方确认的数据为准。
3、若甲方产废量超出合同约定数量,需乙方继续转移接收的,由双方在合同中具体约定处理费用的计价办法,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本项目以固定单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2、 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否决该报价人的报价:
3、没有对所有询价项目进行报价,如少报、漏报的;
4、报价人报错价,来函说明原因并主动提出放弃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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