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绥化市自然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绥自然资告 2025-1号
经绥化市人民政府批准,绥化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投资强度要求 (万元/公顷) |
绥储N24-2号 | 东富工业园区 | 67469 | 公用设施 | 1.2(且大于1) | 40 | 5 | 30年 | 1991 | 50 | 1991 | / |
该地块总面积67469平方米,地块主要用途为公用设施,出让年限30年。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2.环评要求:按规定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审批权限报相应环保部门审核,并落实相关的环保要求,企业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必须符合相关环保排放标准,并按规定接入排污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公用设施用地3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按照《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申请人需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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