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价条件
本赤峰柴胡栏子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有价金属物料销售项目,出售方为赤峰柴胡栏子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条件,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KMXMGL-2024-1224
2、竞价内容:赤峰柴胡栏子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有价金属物料销售项目包括中频大坩埚 、 小坩埚皮、木屑、废活性碳、废树脂、镁砂、炉渣(二次回炼)七个品种(本次物料均为固态)的有价金属物料销售,合计约112.97吨(干重),其中:中频大坩埚1.15吨(干重)、小坩埚皮0.13吨(干重)、木屑60.00吨(干重)、废活性碳24.19吨(干重)、废树脂18.00吨(干重)、镁砂3.66吨(干重)、炉渣(二次回炼)5.84吨(干重),结算时以实际重量为准,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赤峰柴胡栏子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有权根据生产情况或因政策性停产等原因可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3、交接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初头朗镇柴胡栏子村赤峰柴胡栏子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4、交接时间:成交人须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物料交接。
5、竞买人须对七个品种的有价金属物料按综合返还率报价,并计算出总报价。
6、根据所有竞买人综合返还率由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序。出售方将确定报价文件满足竞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返还率最高的竞买人为成交人。
7、 控制价 :含税总价:12184801.20元,综合返还率下限:93.50%;总报价或综合返还率低于控制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综合能力。
2 、竞买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类别含HW33(092-003-33) 无机氰化物废物 )。
3、竞买人有自有车辆运输的须提供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租赁车辆(或委托他人)运输的须提供运输车辆租赁协议(或运输委托协议)以及相应的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4、竞买人如需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驻地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或相关手续支撑材料,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能力,能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做好收集、转运、贮存、利用、处置等全过程安全环保防护措施,并承诺按时办好相关转移手续。
5、竞买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否则拒绝其报名。以下列查询载体的查询结果为准:
序号 |
查询网站名称 |
查询网址 |
查询内容 |
1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2 |
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登录“信用中国”网站,选择“信用服务”,在“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中选择“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 |
3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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