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垃圾填埋场无害化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以邯审批招标投字【2024】158号批准,招标人为邯郸市垃圾管理处,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垃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债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和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2.1.1项目规模: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对垃圾填埋场一库区进行封场处置,填埋场一期库区占地面积约19.42万㎡。具体内容包括:(1)垃圾堆体整形:整形工程量21.3万m3;(2)一库区封场覆盖工程:覆盖表面积约19.75万㎡,包含配套填埋气体收集导排系统的完善、主防渗层覆盖、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建设、地表水收集导排系统建设;(3)场区内存量污泥整治处理,污泥存量约25万m3;(4)场地封场后整体的绿化和养护,绿化面积为19.75万㎡;(5)厂区新建围墙2300m、库区硬化工程19000㎡;(6)环境监测系统及其他场区配套附属设施等。2.1.2建设地点:邯郸市丛台区三陵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内。2.1.3质量标准:合格。2.1.4服务周期:4个月(2个月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和审批工作,2个月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编制和审批工作)2.1.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设计工作。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3.1.3信誉要求:(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投标;(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投标。
-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的评审方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2200:00:00至2025-01-2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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