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29日 19:32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韩城市龙门地区黄河湿地高速公路大桥以北区域堆存固体废物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韩城市环境保护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韩城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29日 19:32 |
首次公告日期 | 0002年11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9月2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红岩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33660717 | ||
采购单位 | 韩城市环境保护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韩城市新城区大禹东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3-5212041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道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西咸人才大厦A2座23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33660717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YZB202217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韩城市龙门地区黄河湿地高速公路大桥以北区域堆存固体废物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1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9-30 14:00:00,更正为:2022-10-09 14: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2-09-30 14:00:00,更正为:2022-10-09 14:0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29日
1、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应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否则无法发布成交公告。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名称:韩城市环境保护局(本级)
地址:韩城市新城区大禹东路
联系方式:0913-52120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道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西咸人才大厦A2座2306室
联系方式:029-3366071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红岩
电话:029-33660717
陕西道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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