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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物资采购公告(自采)哈尔滨市玉泉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园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绿化路灯配套工程项目钢筋采购

· 2022-12-05

自主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 哈尔滨新区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委 托对 哈尔滨市玉泉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园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绿化路灯配套工程项目钢筋采购 采用自采方式进行采购 , 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玉泉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园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绿化路灯配套工程项目钢筋采购 ;

2.项目编号: [2022]0003170116 ;

3.采购方式:竞价;

4 .采购内容 及采购预算 : 82060元,具体参数详见系统内采购明细;

5 .分包情况:不分包;

6 . 供货 期限: 按施工进度及甲方通知供应 ;

7 .供货地点: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镇;

8 .付款方式及进度:

8.1、货到付款。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确认无误,现场出具承认单开具全额发票后付款,1个月内付清货款。

8.2、甲方支付材料款前,乙方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9.服务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以上货物采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此价格包含钢筋材料费、运输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燃油费、人员工资及各项补贴福利、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后期服务费、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利润、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卸车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注:供货时按照供货当日《我的钢铁网》哈尔滨市场建筑钢材价格当日价格(含运费)为准,最低下浮0.7%价格结算,后期如果钢厂有优惠政策,经协商可以锁定价格。所供应钢筋须出自大规模生产厂家(西林、通钢、建龙、北台、红嘴等) (1)现行国家、地方、行业施工质量标准、验收规范;(2)普通钢筋采用HPB300级钢筋、HRB400级钢筋;(3)钢筋的力学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18及《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17的规定;(4)钢筋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并应在使用前进行抽验;(5)钢筋的加工、焊接、安装的质量标准均按《城市桥梁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的有关条文执行。 其他要求:(1)需方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对钢材进行初步验收,包括生产厂家、外观、检验报告与型号对照等。对验收不合格的钢材,需方有权拒收。验收时,验收人员应对每批钢材的质量证明书上的内容与实际钢材进行核对,核实到货数量,并作相应记录,如发现情况异常,验收人员有权拒绝卸货,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钢材的初步验收应由供需双方指定验收人员、驻地监理共同参与。(2)需方应按国家标准、行业要求及时对钢材进行取样检验。当出现检验结果不合格等异常情况时,需方应在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供方并提出处理意见。供方应收到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供方在2个工作日内没有答复的,视为供方自动认可需方处理意见。(3)钢材进场后,需方按有关规范抽检,需方有权要求从钢材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钢材进行质量复检。若出现质量争议,以第三方的检测报告为最终结果(但该结果不能免除供方所应承担的材料质量责任),检测费由供方垫付。如果鉴定为合格的,检测费用由需方承担。如果鉴定为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负责将不合格材料运走,因材料质量造成需方返工的,供方应承担由此给需方带来的返工损失,需方保留向供方追索的权利。(4)双方对于封样以及复检的办法,按复试符合设计及现行规范标准执行,没有相关规定的,复检的项目与检测方法是:依据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检测单位的检测结果评定。(5)若供方所供钢材进场时验收合格,但在加工和使用过程中经政府相关部门抽检为不合格,供方必须无条件将不合格部分已加工和尚未加工的钢材清退出场。承担由于不合格退场发生的所有退场费用,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自愿承诺向需方支付合同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需方损失(如:停工、窝工、工期延误等)的一切费用。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供货时需提供相应质量证明文件,由采购方对进场批次的产品随机抽样送检(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如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竞争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则采购人可不予验收,并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10 其他要求: 2022年12月25日前,必须保证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投标无效。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二次 竞价)

三、 投标报价:

1.只接受整包报价,报价不完全响应无效。

2.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四、报名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服务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查询: (1)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19年12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具备采矿许可证,并能保证本项目的相应供应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为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2包金属材料供应商备选库合格成员。

五、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 龙江建筑网集中采购服务系统 ( ) , 按要求 选择报名项目、缴纳保证金。报名时间为 2022年12 月 05 日 09 时 至 2022年 12 月 05 日 16 时 (北京时间)

注:1、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承包商库内成员请联系国辰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获取龙江建筑网集中采购服务系统账号密码。

2、 供应商登录后可下载操作手册,服务系统客服电话 交通公路招标采购https://www.122bid.com

六 、采购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 元。

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3、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至代理公司规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账户信息等与投标人名称、基本账户信息必须一致;

4、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2年 12 月 06 日 14 时

5、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562070100100202720

开户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和平支行

6、 汇款时 必须 注明: 保证金 [2022]0003170116( 未备注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视为其投标无效。 )

7、投标人汇款后须及时向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核实本企业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时向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核实本企业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

8、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证金账户实时进账单为准;

9、投标人须无条件承担投标人由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保证金退票、保证金未按时到达专用账户、保证金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等投标保证金递交无效的情形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投标被否决处理。

10、 有以下情形的汇款,拒收并回退原账户:

( 1)以个人名义汇至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的;

( 2)汇款人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

11、 保证金的清退

(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予以退还;

( 2 )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有关规定,在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 5日内予以退还。

( 3 ) 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为未成交供应商办理保证金清退手续;

( 4 )保证金清退时,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按原汇款账号退回,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受理以任何理由将保证金退至其他账户的业务;

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在规定期限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被认定为虚假和恶意质疑的。

七 、竞价安排

1.竞价方式: 二次竞价

2.开始竞价时间:

一次竞价时间:一次报价请于 2022年12月06日14时前填写完成,开标后一次报价不可再更改。

二次竞价时间:二次报价与一次报价时间间隔15分钟,供应商需于2022年12月06日14时00分至14时15分前填写完成,最终成交价格以两次报价中最低的报价为准。

八 、竞价说明

如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本次竞价活动终止。

九、采购人其他需求:

供应商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响应采购人需求。

十 、成交服务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下浮 67.5 %计取,由中标供应商缴纳。

中标供应商在缴纳代理服务费后,方可领取成交通知书。若供应商不缴纳代理服务费,则从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 公告发布媒介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哈尔滨新区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 8号学院小区1号楼9号商服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 0451-8897275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工程小区 105栋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 交通公路招标采购https://www.122bid.com

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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