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石油分公司灵溪油库环保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09日-2022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93-8316059
地 址 :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 :srjgk@163.com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石油分公司灵溪油库环保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上饶市高铁新区灵溪乡(街道)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石油分公司 |
环评机构 | 上饶市天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上饶市高铁新区灵溪乡,地理坐标为东经118°2′22.323″,北纬28°30′2.007″,占地面积为:70300m2。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1)7号92#汽油储罐;(2)10号95#汽油储罐。项目产品方案为年周转92#汽油22400m3、95#汽油26900m3。 主要生产工艺为:卸油、储油、发油及倒罐、清罐等。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5738.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油气通过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经4m呼吸口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项目需加强管理,做好废气无组织排放管控。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腐熟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外排废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初期雨水经现有一体化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过程的车辆产生的噪声。应优化厂平面布置,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噪声源场界噪声达标。项目厂界昼、夜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产生的不能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理处置,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项目产生的污水处理产生的含油石英砂、废活性炭、油气回收产生的废硅胶、污泥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6、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7#储罐、10#储罐、卸油棚周边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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