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海渔村5组27号
建设单位:启东青习机电配套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苏州淀杉湖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张大庆(2014035310352013310101000176)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启东市吕四港镇海渔村(租赁启东市丰裕海苔有限公司厂房),主体工程、公辅工程依托利用现有,配套新建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购置注塑机等主要生产设备6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吨电动工具塑料配件的生产能力。吕四港镇政府已对本项目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211-320662-89-05-46411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须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关要求,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或设备。
2.完善厂区现有雨水、污水管网分类系统,配建匹配的雨水、污水收集处理排放设施,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3.合理总平布局,废气排放口应最大限度远离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并避开主导风向。
4.合理总平布局及车间内布局设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污染治理措施,粉碎机高噪声源须远离厂界,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
6.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1996]470号)相关要求,规范化建设废水、废气排放口,标准化设置排放口及固废堆场标识标志。
7.实行清洁生产审计,提升原料及能源利用控制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产污环节及其污染物产生量,尽早完成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联系地址:启东市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44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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