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昌电厂~鱼目山220千伏线路π入临空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83823550(南昌经开区城管局)
通讯地址:南昌市经开区枫林大街经开区管委会633室,邮编:330038
项目名称 | 新昌电厂~鱼目山220千伏线路π入临空变工程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樵舍镇 |
建设单位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南昌供电分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晨航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南昌供电分公司拟投资2159万元,在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樵舍镇建设新昌电厂~鱼目山220千伏线路π入临空变工程,工程内容包括:(一)新昌电厂~鱼目山I回π入临空220kV线路工程:工程起点为220kV新目I、II线30#塔小号侧40m,终点为220kV临空变电站,线路总长175m,新建双回路钢管塔1基。(二)永修-临空I、II回220kV电缆线路改造工程:工程起点为220kV永空I、II线电缆终端塔旁新建双回接头工井,终点为220kV临空变电站。双回电缆线路总长125m。(三)220kV配套间隔工程:在临空变电站扩建3个220kV间隔(分别至新昌电场1个、至鱼目山1个和3#主变进线间隔1个),利用变电站预留间隔位置进行扩建,不需新征用地。(四)拆除工程:拆除原永空I、II线导地线约0.1k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生态环境影响措施 定期对输电线路周边绿化进行养护。 电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①导线对地、交叉跨越距离满足电力设计规程的要求;②明确线路保护范围;③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以防居民尤其是儿童发生意外。同时加强对变电站和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④合理选择电缆型号及电缆敷设埋深以降低线路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缆沟上面要设置警示标志及禁止开挖的标志。 本工程220千伏线路建成后,其周围的工频电场及工频磁场可以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4000V/m和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水,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大气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 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①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导线相序排列等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 ②加强输电线路的运营管理,确保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达标,减少对周围敏感目标声环境的影响。 在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护措施后,营运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弃物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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