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5918338、591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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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9层A0912房间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粗苯提取噻吩技术改造项目 |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众旺达(宁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基新材料产业区B区,总投资4350万元,环保投资115万元。项目主要建设粗苯提取噻吩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罐区等公辅工程,废气治理设施依托苯加氢装置罐区废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设施依托B区现有一期污水处理装置,危废暂存间、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等依托B区现有工程。项目产品规模为年产噻吩1400吨,二硫化碳14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根据项目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GB31571-2015、DB311025-2016、GB37822-2019等相关要求。 (2)废水:实施雨污分流,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项目废水经宝丰能源B区现有一期污水处理装置和中水回用装置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禁止外排环境。 (3)地下水: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和监控。 (4)噪声:厂界噪声须符合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工作。项目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强化危废暂存间日常管理。 (6)环境风险:建立事故水三级防控体系。规范修编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与园区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对职工环境安全教育及应急培训,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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