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关于2023年度实验室危险废物委托第三方
处理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安徽省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实验室危险废物委托第三方处理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要求,实验分析过程中产生的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溶剂废物、废酸、废碱、失效化学品等其他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及其包装物需委托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转运和处理。其中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溶剂废物年产生量约0.1吨;废酸、废碱年产生量约1.0吨;失效化学品年产生量约0.04吨;其他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及其包装物年产生量约0.1吨。
二、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二)无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种类包含但不限于HW06、HW14、HW34、HW35、HW49类危险废物;具有独立处理HW06、HW14、HW34、HW35、HW49类危险废物的能力,不可分包。
三、项目预算及评审方法
项目总预算2.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满足所有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
四、项目内容
(一)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对实验室危险废物进行第一次转运;12个月内对实验室危险废物进行第二次转运,转运时相关实验室危险废物由中标方自行封装(具体转运日期由业主方和中标方协商决定)。
(二)提供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危险废物收集容器、危险废物收集容器标签。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第一次转运后付合同总款的50%,第二次转运后付清合同余款。
六、投标方式及时限
(一)投标文件包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报价单、资质证明及其他公开询价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二)本次投标采取非现场方式进行,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按照时限等要求邮寄即可。
(三)邮寄地址:安徽省亳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养生大道西段海关大楼1006室(联系人:段云翔;电话:0558-2809513)。
(四)截止时限:2023年2月23日9:30。
七、评标定标
2023年2月23日下午15:30,开标地点为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9楼会议室。为提高招标成功率,本次评标按照报价由低到高依次确定前三名,原则上与第一名签订合同;如第一名放弃或经标后审查虚假应标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顺延和第二名签订服务合同并以此类推。
八、其他要求
(一)中标方应按照招标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如发现中标方存在虚假应标等,除取消中标资格外,5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组织的任何项目的投标。
(二)中标方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符合规范要求,若业主需要,中标方应提供全过程支撑性材料;若中标方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除中标方资格将被取消外还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监督电话:0558—2809516
安徽省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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