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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丰城生态环境局对江西新越沥青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利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 2023-03-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江西新越沥青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利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31日-202332日(报告表2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5-7150662 EMAIL:fchbglk@163.com

通讯地址:丰城市市民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331100

项目名称

江西新越沥青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利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丰城丰曲江镇足塘村

建设单位

江西新越沥青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宜春市益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项目位于江西丰城丰曲江镇足塘村江西新越沥青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944.360″,北纬28°150.780。项目建项目,利用厂区内空地建设固废综合利用研发大楼及相关配套设施,用于SHRP分析,沥青混合料、改性沥青、乳化沥青等产品性能分析,RAP料(再生沥青混合料)综合利用研发等。项目总占地面积683.42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研发实验室(一至二楼)辅助工程(三楼办公成列展示区四楼会客生活休息区)、储运工程(实验原料仓库)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设施、固废暂存间等。项目建成投产后,项目建成后可达年SHRP分析、沥青混合料、改性沥青、乳化沥青等产品性能分析、改性沥青、乳化沥青等产品性能分析、RAP料再生沥青混合料综合利用研发各200次

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建设项目环保投资32万元,占总投资的3.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无地面冲洗水。项目所需人员均由江西新越沥青有限公司现有工程调配,生活设施均依托江西新越公司现有设施,本项目无生活废水产生。江西新越沥青有限公司生活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初期雨水沉淀池收集沉淀经雨水管网汇入厂区雨水排放口外排,厂区内建设雨污分流系统。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室废气,废气来源于沥青配制、检验、研发环节,主要为沥青加热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非甲烷总烃、沥青烟、苯并芘等每层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风橱内集气罩收集,经楼顶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楼顶排放。废气收集后两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1996) 表 2 二级标准后经17m高楼顶高空排放

现有工程改性沥青生产车间和沥青混合料生产区基质沥青罐区各设置以新带老沥青烟气治理设施一套,用于治理沥青罐大小呼吸废气。治理工艺为二级活性炭吸附 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后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1996) 表 2 二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噪声主要来自实验过程实验仪器及风橱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措施为减振、隔声。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实验废弃样品废气处理产生的废物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弃耗材及废弃试剂容器等。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弃样品回用于现有沥青混合料生产工序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及废弃耗材及废弃试剂容器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相关要求场内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采取以上措施后,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理或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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