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区域退役蓄电池一批(2023年第二批)
· 2023-06-05
标的名称 | 宜昌区域退役蓄电池一批(2023年第二批) |
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资产均以实物现状为准,《物资挂牌披露清单》仅供参考,转让方不对《物资挂牌披露清单》内标的资产的质量、数量、品质等负责。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由于设备购置年代久远,产权持有单位未能提供发票或购置合同。2、意向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前预约现场踏勘,即提前1个工作日向转让方联系人提交参与踏勘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并遵守现场踏勘有关规定。踏勘地点:宜昌市三峡仓库、紫阳仓库,联系人:蔡维,联系电话:15872520980;。踏勘时须提供:踏勘申请表(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危险废物运输合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3、本次转让底价为含税价,转让方仅对于本次资产转让在资产移交完成后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13%。4、受让方须在支付成交价款的同时,另支付41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账号:00102460219173、开户行:交通银行宜昌西陵支行、支付系统行号:301526000039。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完成标的资产清运后(工完场清)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5、资产交割时,受让方上门收运标的资产,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相关转运手续。受让方负责标的资产的提货、装车、运输及合法处置的一切费用及承担相关的安全、环保等责任,如受让方自身不具备该类危险废物输运资质,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完成本次危险废物
文章推荐:
汾阳市中能生态修复有限公司100%股权
新洲区循环经济园(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基地)再生资源发电中心初步设计
一批轮毂轴、三元催化器总成等钢类、铜类、铝类、铁类制品及塑料件转让公告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一批报废医疗设备转让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