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0608-04-01-713421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澄清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佛山高明区苗村白石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厂前区 | ||||||||||||||||||||||||||||||||||||||||
资金来源 | 公司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为高明焚烧厂的配套项目,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陈旧垃圾进行破碎筛分处理,再送至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置。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处理规模为 680 t/d,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20t/d、陈旧垃圾 460t/d。 | ||||||||||||||||||||||||||||||||||||||||
招标内容 | 项目编号:GC2024(SZ)WZ0002 项目名称: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月17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2月2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八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总则 第 144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2、现就《招标文件》第 八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7. 垃圾处理工艺 第 148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3、现就《招标文件》第 八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8.1主体工艺设备清单注(1) 第 149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4、现就《招标文件》第 八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9.3处理生产线设计要求 第 158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5、现就《招标文件》第 八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0.1.1 系统构成及工艺技术要求 第 160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6、现就《招标文件》第 八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2.1 计划与进度报告 第 164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7、现就《招标文件》第 八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3.1设计提资 第 165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8、删除《招标文件》第 八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1.投标人的责任及义务 第 163 页的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偏差(无论多少或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本招标文件的附件技术差异表中。否则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9、删除《招标文件》第 八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3.技术服务第 165 页的(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包含满足上述条款的承诺书。。 10、删除《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所有关于参考品牌或选型参考的条款,本项目对参考品牌或选型参考在招标投标阶段不做要求,由投标人根据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相关参数自行考虑设备报价。如在各技术参数中指出设备品牌、型号、产地或某些技术参数仅为某一品牌所特有的,仅起说明作用,投标人可以选用同等或更优档次(性能)的其他品牌设备。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作相应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不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4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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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204 | ||||||||||||||||||||||||||||||||||||||||
最高投标限价 | 14156049.0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类别(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4.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在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其注册所在地政策要求提供执业资格证明,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所提供的电子注册证书需具有有效的使用有效期),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5.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6.企业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 投标人业绩要求: 1.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1.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各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施工内容、签订合同各方的落款盖章等评审所需业绩情况)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有效的单项合同对应的竣工验收材料的扫描件;④投标人须提供项目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的相关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则须是由投标人独立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且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1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投标确认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中的服务指南,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2.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1-12 18: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2-02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2-02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9时30分。 1.2 开标时间:2024年2月2日9时30分。 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远程解密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2-02 09:30:00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6号供水大厦 | ||||||||||||||||||||||||||||||||||||||
招标人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0757-8225887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部分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757-82298632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3039263 | ||||||||||||||||||||||||||||||||||||||
发布责任人 |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核准〔2023〕1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公司自筹资金 。 本项目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明政数监管核〔2023〕20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安装、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资料移交(归档)、包验收,综合单价包干。 3.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5.投标保证金t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其他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6.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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