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铜川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地块(地块编码:610204301004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西安特达计量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1-22 14:49 至 2024-02-06 14:49 | |||
行政区划 |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 | 地块面积(m2) | 6509.00 | |||
地块规划用途 | 科研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铜川市耀州区小丘镇移寨村 | |||
经度 | 108.830370 | 纬度 | 34.85855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1-10 至 2024-01-22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西安特达计量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丰雷 | 单位联系电话 | 15029062251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丰雷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029062251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铜川市耀州区小丘镇人民政府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文彬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991580066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小丘镇 | |||||
报告主要结论 | 铜川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地块位于铜川市耀州区小丘镇移寨村,调查面积为6509平方米,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E108.83037°,N34.85855°。调查地块东至旬耀路、西至农田、北至村道、南至农田。 现状用地性质为农用地,规划用途为科研用地。地块目前处于报地阶段。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显示: (1)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 (2)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固体废物堆放、填埋,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 (3)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 (4)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 (5)调查地块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风险。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及历史的使用活动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因此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 |||||
地图展示 |
项目名称 | 铜川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地块(地块编码:610204301004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公示单位 | 西安特达计量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1-22 14:49 至 2024-02-06 14:49 |
行政区划 |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 |
地块面积(m2) | 6509.00 |
工业活动历史 | 无 |
地块规划用途 | 科研用地 |
经度 | 108.830370 |
纬度 | 34.858550 |
地块详细地址 | 铜川市耀州区小丘镇移寨村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1-10 至 2024-01-22 |
报告编制单位 | 单位名称:西安特达计量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丰雷 联系人电话:15029062251 |
钻探单位 | 无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丰雷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029062251 |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铜川市耀州区小丘镇人民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文彬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13991580066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小丘镇 |
公示主要结论 | 铜川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地块位于铜川市耀州区小丘镇移寨村,调查面积为6509平方米,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E108.83037°,N34.85855°。调查地块东至旬耀路、西至农田、北至村道、南至农田。 现状用地性质为农用地,规划用途为科研用地。地块目前处于报地阶段。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显示: (1)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 (2)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固体废物堆放、填埋,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 (3)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 (4)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 (5)调查地块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风险。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及历史的使用活动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因此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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