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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大道交天津路东南角商住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2024-02-19
项目名称 北海大道交天津路东南角商住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30天 公示时间 2024-02-19 17:00 至 2024-03-20 17:00
行政区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 地块面积(m2) 110443.60
地块规划用途 商住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北海大道交天津路东南角
经度 109.182070 纬度 21.493649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3-10-01 至 2023-11-30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 张大添 单位联系电话 17777109975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张大添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7777109975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 北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杨志远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0779-2050645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北海市海城区深圳路48号
报告主要结论

北海大道交天津路东南角商住项目地块,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9.182070°,北纬21.493649°,位于北海大道交天津路东南角,占地面积110443.6平方米(约165.67亩)。经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S1地块东北侧部分区域历史上被用于建成物流驻车和非道路机械停车点,经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污染识别情况物流驻车和非道路机械停车点在经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有效解决,2019年征收后,相关构筑物拆除,建筑垃圾合理转移,至现场踏勘情况,项目地块除S1地块东北侧部分区域为荒地外,其他均为农用地,正种植草莓、月季、香蕉等农作物,现场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当前和历史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无危化品仓储业等工业污染痕迹,无可能的污染源;项目相邻地块北侧为新吉车村,南侧和东侧为农用地,西侧为北海市巴川中学,相邻地块主要污染源为西侧的中石化迎宾加油站,经过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加油站均按照要求做好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历史经营至今地下油罐设施完善,且设置有防渗池,未发生过泄漏和其他环境污染情况。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均无工业企业、无危化品仓储企业、无规模化养殖业等对地块存在输入性污染的活动,无可能的潜在污染源输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污染源各项环保措施得当,污染可能性较小。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引(试行)》,可得到以下结论: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曾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曾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或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等;历史上未曾作为污水灌溉区,或曾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填埋等;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等;经调查,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无土壤污染风险等;经调查,历史上未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项目地块土地用途单一,且为政府储备地,资料齐全。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知,经过第一阶段调查分析,项目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地图展示
项目名称 北海大道交天津路东南角商住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30天
公示时间 2024-02-19 17:00 至 2024-03-20 17:00
行政区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
地块面积(m2) 110443.60
工业活动历史
地块规划用途 商住用地
经度 109.182070
纬度 21.493649
地块详细地址 北海大道交天津路东南角
调查起止时间 2023-10-01 至 2023-11-30
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张大添
联系人电话:17777109975
钻探单位
土壤是否超标
地下水是否超标
信息反馈联系人 张大添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7777109975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北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杨志远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0779-2050645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北海市海城区深圳路48号

公示主要结论

北海大道交天津路东南角商住项目地块,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9.182070°,北纬21.493649°,位于北海大道交天津路东南角,占地面积110443.6平方米(约165.67亩)。经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S1地块东北侧部分区域历史上被用于建成物流驻车和非道路机械停车点,经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污染识别情况物流驻车和非道路机械停车点在经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有效解决,2019年征收后,相关构筑物拆除,建筑垃圾合理转移,至现场踏勘情况,项目地块除S1地块东北侧部分区域为荒地外,其他均为农用地,正种植草莓、月季、香蕉等农作物,现场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当前和历史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无危化品仓储业等工业污染痕迹,无可能的污染源;项目相邻地块北侧为新吉车村,南侧和东侧为农用地,西侧为北海市巴川中学,相邻地块主要污染源为西侧的中石化迎宾加油站,经过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加油站均按照要求做好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历史经营至今地下油罐设施完善,且设置有防渗池,未发生过泄漏和其他环境污染情况。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均无工业企业、无危化品仓储企业、无规模化养殖业等对地块存在输入性污染的活动,无可能的潜在污染源输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污染源各项环保措施得当,污染可能性较小。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引(试行)》,可得到以下结论: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曾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曾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或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等;历史上未曾作为污水灌溉区,或曾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填埋等;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等;经调查,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无土壤污染风险等;经调查,历史上未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项目地块土地用途单一,且为政府储备地,资料齐全。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知,经过第一阶段调查分析,项目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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