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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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将所持有的(山东检疫处理有限公司100%国有产权/YQCQ240011)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现委托(山东鲁城商贸有限公司)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7、我方承诺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约定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8、我方承诺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9、我方承诺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10、我方保证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及时办理有关交割、变更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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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检疫处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青岛市市南区瞿塘峡路30号10楼、13楼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青岛市 | |
法定代表人 | 王岩 | 成立日期 | 2007-11-22 | |
注册资本 | 144.551038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出入境检疫处理;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农药零售;通用航空服务;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港口理货;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通用设备修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白蚁防治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园艺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病媒生物防制服务;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评价服务;病媒生物密度监测评价服务;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酒店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饲料原料销售;无船承运业务;船舶租赁;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187.99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 100 | 1445510.38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2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1,653.82 | 6,748.2 | 14,905.63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511.77 | 16,701.06 | 12,874.36 | ||
审计机构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3-12-1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919.39 | 1,861.09 | 58.3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437.14 | 483.91 | 413.28 | ||
审计机构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02-29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843.14 | 1,704.19 | 138.9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5.74 | -5.74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2-27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13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1,905.94 | 1,962.14 | ||
负债总计 | 1,774.15 | 1,774.15 | ||
净资产 | 131.79 | 187.9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187.99 | |||
律师事务所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山东检疫处理有限公司实收资本情况如下:(1)2022年8月山东检疫处理有限公司向股东后管中心无偿划转房产8套,涉及资产净值353.048214万元,做减少实收资本处理,实收资本由1000万元减少至646.951786万元。2023年8月15日于国家信息公示系统中做出减资公告,后管中心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原1000万减少至646.951786万元,股东决议于2023年12月15日下达,工商信息于2023年12月18日进行变更。(2)2023年12月山东检疫处理有限公司向股东后管中心无偿划转房产4套,涉及资产净值502.400748万元,做减少实收资本处理,实收资本由646.951786万元减少至144.551038万元。2023年12月20日于国家信息公示系统中做出减资公告,后管中心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原646.951786万元减少至144.551038万元,工商信息于2024年2月4日进行变更。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CAC专字[2023]2528号《审计报告》和青天评报字【2023】第QDV013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2号 | ||
法定代表人 | 孙冬 | 注册资本 | 100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其他中央部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青岛海关关于后勤管理中心股权处置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187.99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受让方无违约行为的,交易保证金最后可冲抵剩余转让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56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 信息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裴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81272777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peym@sdcqjy.com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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