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脱硫石膏制备装配式住宅专用功能型石膏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冀南新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邯新区审备字〔2020〕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冀南新区唐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冀南新区唐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大唐集团河北马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招标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资金来源:银行贷款+自筹;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项目总占地约23400㎡。项目无害化处理生产车间(含配电间及中控室)占地2700㎡,功能型石膏板车间占地7200㎡,石膏原料车间占地1125㎡,中间仓占地226㎡,粉仓占地80.1㎡,不需新建办公楼。本项目水、电、蒸汽等公用设施依托马头电厂原有设施。绿化面积约3500㎡。建设规模:利用年产14万吨脱硫石膏生产600万㎡多功能型石膏板生产线。生产线建设包括年产5万吨α型高强石膏粉生产线+年产5万吨β建筑石膏粉生产线+年产600万㎡功能型石膏板生产线并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手续及施工验收等工作。 2.3计划工期:工期为180日历天(含设计、采购、施工、验收)。 2.4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工程建设的要求和规定,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材材料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安装工程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1.4项目经理及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3.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并出具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3.1.6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上均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打印页,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并出具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6-18 09:00:00 至 2020-06-22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7-15 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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