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云商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孟津煤矿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二、招 标 人:义马煤业集团孟津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范围:
乙方安排专人专车每天负责清运矿区内存放点的生活垃圾,乙方需在生活垃圾池边需摆放垃圾桶30个,每天早上8点、下午3点之前准时把生活垃圾必须清理干净不能留存。
四、技术方案:
1、垃圾清运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有关要求执行
2、每天定时清理,外运处理矿区内存放点的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引起的环保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于甲方无关,垃圾点存放的垃圾桶损坏乙方应及时更换。
3、垃圾清运人员、工器具均由乙方负责管理,垃圾清运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工器具、人员事故也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4、甲方将对矿区内生活垃圾清运执行情况的监督,清运不及时的给予200-5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建议解除合同。
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矿后勤中心 王科长 电话:13783182208。
五、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报名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方可参与报价:
(1)必须是中原云商注册用户。
(2)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单位缴纳竞价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3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须在报价前通过基本账户支付至中原云商平台生成的子账户。按中原云商平台生成的子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分标段(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标段金额)进行缴纳。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原云商,首页<操作教程>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不能参与投标。
(6)凡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其中一家公司对另一家公司持股、存在实际控制等情况,不能参加同一标段的竞价销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7)投标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涉及本项目招标内容。
(8)投标单位需按要求进行投标且作出承诺。(附件1承诺书)。
(9)投标人须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签章原件资料。
六、付款条件:当月服务结束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按义煤集团资金管理办法支付款项。
七、其他:
(1)服务地址:孟津煤矿指定生活垃圾清运地点。
(2)垃圾清运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
(3)垃圾清运过程,要注意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如灰尘较多,应注意洒水;扬尘不能高于0.5米。
(4)垃圾清运过程中应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5)垃圾清运过程中应保证垃圾车的卫生,根据要求,对垃圾车进行维护和保养。
(6)装车完毕,清运人员应清扫现场后方可离开,保证现场的干净卫生。
(7)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桶和漏桶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8)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 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9)乙方在清运过程中不得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情况。
(10)乙方如遇垃圾处理场受阻等特殊原因不能进行垃圾清运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11)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监督现场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并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12)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
(13)服务周期:1年
联系人:孟津煤矿后勤中心 王科长 电话:1378318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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