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项目编号:HTZB2022-702
1.谈判条件
本项目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采暖期锅炉房炉渣出售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邀请合格的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HTZB2022-702
2.2 项目名称: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采暖期锅炉房炉渣出售项目
2.3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4 最低投标限价:20元/m3(炉渣量约15000m3)
2.5 谈判范围:富丰、兴华锅炉房炉渣出售项目,详见谈判文件。
2.6 服务期:按甲方要求。
2.7 服务标准:要求中标单位安排放渣装渣人员和机械,当天炉渣当天运走,场地清理干净整洁,道路无结冰现象。在运输、利用、处置炉渣的过程中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因炉渣未及时清运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3. 谈判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3.2 响应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3 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3.4 响应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购买能力。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8响应人均须遵守招标人厂区内关于炉渣管理、安全生产等关于炉渣销售、人员车辆安全的规章制度。(提供相关承诺书)
3.9响应人均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的相关要求及供热集团《JG13-ZD-3炉渣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响应人请于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近三年(2019年-2021年)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tzbtai186@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谈判文件为准。
4.2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联系人:邰雪 联系电话:0431-87910195
5.响应文件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2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开标2室。
5.3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谈判地点
时间:2022年9月2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开标2室;
7.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1299号
联系人:钱艳芳
电话:0431-853308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
联系人:范鑫鑫
电话:0431-87933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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