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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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采暖期锅炉房炉渣出售项目

· 2022-09-09

谈判项目编号:HTZB2022-702

1.谈判条件

本项目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采暖期锅炉房炉渣出售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邀请合格的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HTZB2022-702

2.2 项目名称: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采暖期锅炉房炉渣出售项目

2.3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4 最低投标限价20元/m3炉渣量约15000m3

2.5 谈判范围:富丰、兴华锅炉房炉渣出售项目详见谈判文件。

2.6 服务期:按甲方要求

2.7 服务标准要求中标单位安排放渣装渣人员和机械,当天炉渣当天运走,场地清理干净整洁,道路无结冰现象。在运输、利用、处置炉渣的过程中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因炉渣未及时清运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3. 谈判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3.2 响应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3 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3.4 响应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购买能力。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8响应人均须遵守招标人厂区内关于炉渣管理、安全生产等关于炉渣销售、人员车辆安全的规章制度。(提供相关承诺书)

3.9响应人均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的相关要求及供热集团《JG13-ZD-3炉渣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响应请于2022913日至202291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近三年(2019年-2021年)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tzbtai186@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谈判文件为准。

4.2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联系人:邰雪 联系电话:0431-87910195

5.响应文件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927133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开标2

5.3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谈判地点

时间:2022927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开标2

7.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1299号

联系人:钱艳芳

电话:0431-853308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

联系人:范鑫鑫

电话:0431-87933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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