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01-244011120049)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
一、招标条件
新洲区循环经济园(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基地)再生资源发电中心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环投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000t/d 再生资源发电中心(含 250t/d 市政污泥干化协同焚烧,按含水率 60%计),1250t/d 焚烧炉渣资源化利用设施,150t/d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新洲区循环经济园(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基地)再生资源发电中心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洲区循环经济园(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基地)再生资源发电中心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经其唯一授权的分公司:
(1)保险公司总公司投标的: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业务范围包含财产险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有效期内),以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保险公司唯一授权的分公司投标的:总公司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业务范围包含财产险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有效期内),以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公司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业务范围包含财产险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内),以及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
2 、投标申请人或投标申请人的一级法人单位必须具有近五年建设行业(独家承保或共保其中保额10亿元及以上)工程保险业绩(以上业绩须提供保单或其他证明材料);
3 、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依法被限制投标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投标并均符合资格条件,以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较早的优先入围合格投标人);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7月19日17时00分到2024年7月24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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