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废旧物资专项竞价销售公告
现对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转让方)第九批废旧物资进行公开竞价销售,欢迎有意向的单位(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
竞价销售标的物明细如下:(履约保证金为买受人在签署合同前缴纳,竞价前竞买人只需缴纳报名费及竞买保证金)
标的名称 | 处置品种 | 产生单位 | 存放地点 | 物料描述 | 提货要求 | 提货期限 | 保留价(万元) |
废旧物资(包铝处置资产所涉及的部分废旧物资残余价值) | 6165 | 包铝、华云各分厂 | 各分厂废旧材料库 | 生产过程产生的无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 | 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提货 | 2025.1.20 | 164.66 |
特别告知:
1.1买受人需在入厂、装卸、拉运时需遵守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1.2竞买人在报名、竞价期间和合同签署前后不得存在的情形:
1.2.1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http://zxgk.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以检索结果为准);
1.2.2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负面清单》、《干部亲属办企业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铝股份公司生产领域业务外包不合格供应商整合清单》、《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涉诉黑名单禁止类目录》;
1.3以上处置的物资均为废品,无任何技术、质量及水含量等的相关标准要求。竞买人经营范围需符合相应标的物要求。
1.4以上物资必须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货期限前将现场存放的废旧物资全部清理。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逾期拉运,否则,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违约处理。
1.5标的物的现场装卸、运输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1.6标的物在转运过程中,买受人要做好防扬散、防遗失等防止环境污染措施。
1.7标的物在转运过程中,买受人要做好放扬散、防遗失等防止环境污染措施;市内及自治区内拉运车辆需按照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固体物联网系统运行相关要求办理手续;自治区外转运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条款办理手续。
1.8以上物资数量均为预估量,如实际拉运量与预估量有偏差,实际结算数量以过磅数量为推。
1.9 竞买人需符合本次竞价资格要求,并严格按照报名附件提供报名资料,否则因报名资料不全或报名资格不符合要求导致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10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由招标办收取,合同签署完毕后无息退还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与物资保障中心签订合同之前交到公司财务,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为合同总金额的20%。
1.11标的物勘验:
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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