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国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关于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的要求,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拟对西藏自治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成果集成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人: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二、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成果集成项目
三、项目背景: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环办土壤〔2021〕21号)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指南〉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4〕442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县(市、区)清单、强化信息收集和研判,进一步核实污染源,完善农用地详查数据库,提出我区十五五农用地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工作重点。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3年无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及行政处罚记录。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7、询价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9、具有土壤污染调查或治理相关业绩的申报单位优先考虑,并提供合同或任务书等证明材料。
五、申请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纳税证明。
3、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验收文件等)。
4、技术方案(含技术路线、实施计划)。
5、团队人员简历、职称证书或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6、信用承诺书及无违法违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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