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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金鸡岭热电分公司2022—2023年采暖季固体废物外运处置项目,采购人为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邀请贵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说明与服务范围1.项目地点: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金鸡岭热电分公司厂区
2.项目概况:金鸡岭热电分公司舜耕路厂现有4台流化床蒸汽锅炉和3台链条式热水锅炉,蒸汽炉容量为2×75t/h+2×130 t/h,热水炉容量为3×70MW;7台锅炉均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高效布袋除尘工艺。
蒸汽炉炉渣通过螺旋滚筒冷渣机及皮带输送至厂房外两座混凝土渣库,通过自动卸料装置装车后外运。热水炉炉渣通过框链除渣机和输送皮带将湿渣输送至渣棚内,通过装载机装车后外运。热水炉炉渣因生产工艺需要,在渣棚外运处置时为湿渣,结算时按干渣结算。
湿法脱硫系统产生的脱硫石膏暂时储存在石膏间,通过装载机装车后外运。
蒸汽炉紧急情况下产生的热渣,通过装载机装车后外运。
所有锅炉产生的飞灰经气力输灰系统输送至3座灰库。热水炉灰库只能放湿灰,使用符合环保要求车辆运输;蒸汽炉灰库可以放干灰或湿灰,运输车辆原则上只能用罐车运送干灰,如有特殊情况需书面申请发标方并经同意后方可运送湿灰。结算时按干灰结算。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成交供应商服务范围:
(1)所有灰、渣、膏的装卸及运输车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灰、渣、膏装卸、运输、贮存、处置、利用必须符合国家环保及相关政府文件要求,若有其他更严格要求,按最严要求执行。
(2)运灰车辆必须满足下列要求:干灰运送采用密闭罐车;灰渣、石膏等必须使用密闭车辆且覆盖严密,运输车辆尾气排放要达到国Ⅴ以上标准;若有其他更严格要求,按最严要求执行。
(3)固废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保证清运彻底,需写书面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后方可临时储存并及时加盖蓬布,但是不能超过3天。
(4)成交供应商派专人负责灰场、渣场、石膏存放仓、厂内运输道路的卫生清理,始终保持渣场及周边道路整洁,不得有撒漏、积水、浮尘。负责灰库、渣库清放设备的操作及维修工作;使用自有或者租赁符合环保规范标准的装载机(国III标准,带环保标识等)将所有固体废物装车;扬尘治理须符合山东省及济南市有关扬尘治理相关规定,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降尘设备、场地覆盖等。做好对现场通行道路的保护,做好扬尘污染的防治并承担相关费用。
(5)分公司区域内灰渣运输道路及各装卸现场的卫生保洁,避免出现扬尘现象。
(6)如实填写固体废物处置台账。
(7)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及金鸡岭热电分公司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发包方的工作调度。对出现的安全、文明生产违规现象,成交方需无条件接受发包方的经济处罚及其他处罚。
(8)成交供应商在处置中要严格执行山东省、济南市、区县政府所属交警、环保、建委、城建、环卫等有关管理部门制定的运输管理规定,如因超载、撒漏或交通事故等其它原因被各级职能部门查扣罚款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因此给发包方造成不良影响(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媒体报道、政府热线投诉、司法诉讼等)的,发包方有权扣除环保履约保证金。
(9)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将固体废物运输至指定地点(处置地点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范)处置,若乙方违反约定倾倒至非指定地点或手续不完善给发包方造成不良影响(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媒体报道、政府热线投诉、司法诉讼等)的,发包方有权扣除环保履约保证金。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项目内容,并具备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运输处置能力;或与有相应资质、经营范围、固废处置或运输能力的第三方单位签订了真实、有效、可靠的处置或运输合同等相关协议,需提供合同协议文件,处置或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选派人员需熟悉采购人场地、熟悉放灰放渣系统操作、能进行放灰放渣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等;
3.供应商须有热水炉渣库、脱硫石膏间装车设备(车辆、工具)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环保(国3标准,带环保标识等)规范,供应商选派人员能完成热水炉渣、脱硫石膏装车工作;
4.近三年(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具有至少1项类似的固废处置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近三年在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承包的固体废物外运及利用项目中有不良履约行为的,不可参与报名;
5.供应商需具备灰渣、石膏等固体废物处置资质、处置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环评报告必须满足金鸡岭分公司所产生灰、渣、石膏等固废的储存或处置能力,并能够在生态环境市中分局进行资料备案(与第三方处置单位合作的需提供处置单位的环评报告,且处置资质、处置能力需满足上述要求);
6.供应商需提供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必须为国5标准。若与第三方运输单位合作的,则提供合作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运输能力需满足上述要求;
7.资格审查方式,基本条件审查合格制。采购人须实地考察供应商的处置场地;场地不合格或处置能力不满足要求的,取消投标资格;
8.近三年内(2019年10月至今)无人身安全、环保事故,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自查承诺书;
9.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报名资料,至济南蓝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市市中区经七纬五路68号(岔路街)3层307室)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工本费300元/份,请携带现金报名,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留存):
(1)企业营业执照,与第三方处置或运输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书(若有);
(2)近三年来类似业绩合同;
(3)近三年内无人身安全、环保事故、社会信誉良好,提供自查承诺书;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运输车辆为国5标准证明,与第三方合作的提供第三方的;
(5)热水炉渣库、脱硫石膏间装车设备国3标准证明;
(6)具备灰渣、石膏等固体废物的处置资质及处置、贮存能力,且需提供灰渣、石膏作为生产原料或辅料的项目环评报告,与第三方合作的提供第三方的;
(7)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8)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四、联系方式采 购 人: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70号 联 系 人:刘洋 电 话:0531-82979080
| 代理机构:济南蓝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纬五路68号三层 联 系 人:赵子豪 电 话:13220551700 电子邮箱:jnrdltzx@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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