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7日-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01-6231706
通讯地址:鹰潭市府前路24号
邮 编:335001
项目名称 | 年产16万吨健康型智能化无菌灌装植物蛋白饮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岗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江西鹰潭养元智汇饮品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岗产业园江西鹰潭养元智汇饮品有限公司西侧,中心地理坐标为E116°5146.322,N28°1133.014,厂区面积约53547.76平方米。项目为扩建项目,新建1#生产车间、大豆前处理区等主体工程;动力车间、辅助用房、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公用辅助工程;原辅料仓库、化学品库、成品库等贮运工程;三废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项目以核桃仁、大豆、白砂糖等为原料,经分拣、去皮、浸泡、磨浆、过滤脱渣、灭酶、灭菌、灌装等工序,形成年产16万吨植物蛋白饮料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5000万,其中环保投资为1085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回用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包括蒸煮去皮废水、浸泡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锅炉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生产废水一并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须满足江西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龙岗片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塔河。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恶臭。锅炉废气收集后经4根27米高排气筒(1#-4#)外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经区域加罩或加盖集中收集采用生物除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5#)排放,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通过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关标准。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杂质、坏果、大豆外皮、核桃仁外皮、干豆渣、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生物除臭废滤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体废物,废紫外灯和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杂质、坏果收集后堆肥或卫生填埋;大豆外皮和核桃仁外皮外售饲料加工厂;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废包装材料由供应商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生物除臭废滤料、不合格产品和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堆肥、回收或外售处置;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并按规定设置符合防雨、防腐、防渗等相关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5平方米)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10平方米)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均质机、灌装机和天然气锅炉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并采取车间减震、消声、吸声、隔声等综合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等措施,厂界环境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范围内。 |
公众参与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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