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7日-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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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鹰潭市府前路24号,邮编:335001
项目名称 | 江西硕峰实业有限公司银铜合金原料预处理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露科技园 |
建设单位 | 江西硕峰实业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鹰潭市宏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 概况 | 项目位于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露科技园内(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16°59′15.876″,北纬28°13′6.085″),厂区总占地面积约1730平方米。项目属扩建项目,以废紫铜、含银废铜等为原料,经筛分、筛分吹灰等工序,年处理5000吨银铜合金碎屑,形成年产2475吨废紫铜、2475吨银铜合金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7.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回用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和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处理后满足城南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再沿厂区所在地污水管网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尾水排入白露河,最后汇入信江。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筛分、吹灰粉尘。筛分、吹灰粉尘废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通过加强吹扫工序粉尘收集效率,厂界颗粒物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铜米筛分机、振动筛分机、工业风扇、风机等生产设备设施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采取车间减震、消声、吸声、隔声等措施,厂界环境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废矿物油及废机油空桶等危险废物,废布袋、集尘灰、筛分杂质等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集尘灰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布袋收集后交由厂商回收处理,筛分杂质收集后外售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并按规定设置符合防雨、防腐、防渗等相关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5平方米)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56平方米)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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