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将凤台县滨湖新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转播塔及标准化机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凤台县滨湖新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01月26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滨湖新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收储经营,政府建设性投资,政府信用融资、管理及其他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凤台县滨湖新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拟整合县广播电视台和县信息产业中心等县级媒体资源,在凤台县凤凰湖新区安置大道北侧(即凤台县凤凰湖新区五馆北侧)建设“凤台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转播塔及标准化机房建设工程”。项目承担4套节目(数字电视:18CH、35CH、14CH;88.7kHZ调频广播)发射任务,调频广播设1副天线,数字电视节目合功1副天线,共2副天线。发射机发射电磁辐射总功率为7.6kW。天线覆盖范围方圆20公里左右。
项目运营期无大气污染物;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保洁废水;噪声主要是各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固体废物主要是运营过程产生的废铅酸电池、废柴油、废柴油桶及生活垃圾;广播电视发射塔在运行过程中,天线对外发射电磁波,发射过程中会对周围电磁环境产生影响,产生电磁辐射。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1、地表水环境:运营期生活废水及保洁废水达标处理可行性分析及外排废水对纳污水体的不良影响。
2、环境空气:无影响。
3、声环境:各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废铅酸电池、废柴油、废柴油桶及生活垃圾等废物若处理不当对周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环境的影响。
5、环境风险:柴油及废柴油桶产生的环境风险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的要点
1、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和保洁废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入凤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架河。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无。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产噪设备独立设备间;发射机、空调机组、UPS供电系统采用基础减振措施,风机排风口安装消声器。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铅酸电池、废柴油、废柴油桶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委托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环境风险防治措施:附属机房内必须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做好防雨、防渗、防泄漏措施,同时附近场所要提醒人员注意的地点应按标准设置各种安全标志,加强管理,进行安全培训。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生活废水和保洁废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入凤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运营过程设备噪声经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可实现厂界达标排放,对周边居民影响很小。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工程的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只要建设单位在开发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认真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环保要求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YeDjRSdo4gZKXpqoPgXWg 提取码:jtg3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凤台县滨湖新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胡庆刚 电话:13865549644
七、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六安渌源环境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385991364 联系人:邓工
通讯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碧桂园城市之光小区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工程厂址周边居民。
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与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与意见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公众意见表及格式要求:由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内容和格式。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2、发送电子邮件至环评单位,由环评单位集中进行汇总和反馈,邮箱地址:3202476805@qq.com。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以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索取补充信息。
凤台县滨湖新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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