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永州市零陵区富润石材有限公司采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零陵区萍洲中路100号(政务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46-6222411
电子邮箱:llhbhp1125@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该项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永州市零陵区富润石材有限公司采石场项目 |
建设地点 | 零陵区石山脚街道光明村二组 |
建设单位 | 永州市零陵区富润石材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长沙坤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由6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为+170m~+135m,主要由开采区、工业广场、排土场、办公区、运输公路等工程组成,总占地面积102亩,总建筑面积为1900m2,矿区面积0.0318km2。年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项目工业广场内设置一条规模为60万t/a的破碎加工生产线,其中30万吨石料为自行开采,其余30万吨石料为外购。 |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执行标准
内容
要素 | 施工期 | 运营期 |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
陆生生态 | 1、优化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合理设计施工时序; 2、正确堆放场地平整和道路基础开挖时的表土,施工结束后利用表土进行场地绿化。 | 措施得到落实,对周围陆生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 | 1、露天开采境界上部周围修筑截排水沟,用于拦截和排出雨水; 2、边坡边开采边治理,进行覆土复绿; 3、开采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复垦。 | 措施得到落实,对周围陆生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 |
水生生态 | / | / | / | / |
地表水环境 | 1、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处理,定期清理,不外排。 | 措施得到落实,对周围地表水环境没有影响。 | 1、生活办公区设置化粪池对矿区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 2、洗车废水经冲洗平台+循环水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 3、初期雨水经沟渠收集后排至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 | 措施得到落实,对周围地表水环境没有影响。 |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 | / | / | / |
声环境 |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 | 措施得到落实,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 1、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后,同时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2、针对爆破噪声,通过合理安排爆破作业时间、规范作业。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振动 | / | / | 1、满足300m爆破安全距离; 2、严格限制最大一段的装药量,合理选取微差间隔时间和爆破参数; | 尽量降低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 |
大气环境 | 1、施工期间采取遮盖、围挡、喷洒、冲洗等防尘措施。 2、表层剥离土及时排入排土场。 3、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4、运输车辆采取蓬盖、密闭等措施。 | 措施得到落实,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 开采区设置洒水设备进行降尘;破碎车间配置布袋除尘器;排土场配置洒水除尘设备。 |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及其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
固体废物 | 1、剥离岩土首先用作绿化覆土,剩余部分排入临时堆土场; 2、建筑垃圾及时清理,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3、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并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措施得到落实,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 1、剥离表土集中堆存在排土场内,作为矿山采空区回填复垦; 2、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可作为建筑材料厂原材料; 3、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处理;/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后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措施得到落实,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电磁环境 | / | / | / | / |
环境风险 | / | / | 加强运输过程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保设施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爆破、边坡垮塌等地质灾害风险防范措施;制定项目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 / |
环境监测 | / | / | 制定项目矿区监测计划,安排专人进行环境管理 | 项目监测计划得到落实 |
其他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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