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阜阳市中距电动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车架及配套部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58-2115291、2115069
电子邮箱:hbfj2115069@126.com
地 址: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事业楼4#三楼
2022年8月2日
项目名称:年产5000套车架及配套部件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阜阳市中距电动车配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阜阳经开区州十一路西侧、颍七路北侧
编制单位:深圳市环旭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3300万元,本项目改建厂区现有三号厂房总面积6000平方米,设置生产车间5000平方米、喷塑车间1000平方米,建设生产线3条,年产5000套车架及配套部件,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及环保工程。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1、大气环境:严控废气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经设备自带塑粉预处理后,与切割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等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标准后,通过高度不低于15m排气筒外排;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通过高度不低于15m排气筒外排;天然气炉窑外排废气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文件中限值要求。
2、2、水环境: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分质分类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颍州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3、声环境: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的噪声,采取合理的隔声、减震、降噪措施后,项目区场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和收集粉尘等收集后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公参与情况:我局于2022年7月19日在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2022年6月13日阜阳投资促进中心备案(项目代码:2206-341266-04-02-452978)。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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