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铭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庆高新区综合交易市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5565367058(高新区环保局)
地址:安庆市皇冠路8号安庆高新区环境保护局(246000)
项目名称:安徽铭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庆高新区综合交易市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安庆高新区茅清路与勇进路交叉口西侧
建设单位:安徽铭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曦瑞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企业拟投资43180万元,环保投资120万元。项目占地432.91亩,主要建设综合交易市场、仓储、危化品停车场及相关配套工程。
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一、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性废气排放;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一企一管”排至城西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安庆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尾水出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2011)中相关标准的规定。运行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其等效声级昼间为65dB(A),夜间为55dB(A)。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执行固废法要求,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文件中的修改要求进行贮存。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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