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木质模板(木胶合板)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木质模板(木胶合板)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零陵区萍洲中路100号(政务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46-6222411
电子邮箱:llhbhp1125@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该项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木质模板(木胶合板)制造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永州市零陵区富家桥镇富家桥村七.十一组 |
建设单位 | 永州市零陵区美新木业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湖南嘉润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永州市零陵区美新木业有限公司拟在永州市零陵区富家桥镇富家桥村七.十一组建设木质模板(木胶合板)制造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项目总总占地面积29303.52m2,总建筑面积2262m2,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5000立方米木质模板(木胶合板)。 |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执行标准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锅炉烟气DA001 | SO2、Nox、颗粒物 | 锅炉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30m高排气筒收集处理后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旋切粉尘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加强车间通风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标准 | |
挥发性有机物 DA001 | VOCS | UV光解+活性炭吸咐+ 15m排气筒 | ||
齐边粉尘DA003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15m排气筒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pH、COD、BOD5、SS、氨氮 | 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内菜地浇灌,不外排 | / |
初期雨水 | SS | 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池 | 沉淀后外排 |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 | 等效A 声级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置,隔声、减震措施,建筑消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锅炉炉渣、锅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尘、废树脂胶桶、废活性炭、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等。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给专业回收公司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给成型生物质制造厂作原料使用;锅炉炉渣、锅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尘外售给有机肥厂制造厂作原料使用;废树脂胶桶参照危废管理,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再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再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处置率100%。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厂区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落实防渗措施。 |
文章推荐:
无害固体废物称重计量服务辅助项目-无害固体废物称重计量监管辅助项目成交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