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工作方案(暂行)》(浙环发〔2023〕4号)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浙江金联铝业有限公司和金华弗兰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的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申请,具体情况见下表。
产生单位 | 拟定向利用的废物名称、类别、代码、规模 | 拟利用单位 |
浙江金联铝业有限公司 | 铝灰HW48(321-026-48):6000吨/年 | 金华弗兰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相关企业情况于2024年1月11日-1月17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79-82181581
通讯地址:金华市金东区东宁路223号环保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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