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H01CG2023FW2509(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120231662号)
二、项目名称:弋江区港西工业园一期地块危废鉴别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逸夫管理科学楼14层
中标金额:488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弋江区港西工业园一期地块危废鉴别 服务范围:港西工业园一期地块; 服务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等技术导则要求对该地块土壤进行鉴别,并通过专家评审,出具正式版危险废物鉴别报告; 服务时间:45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应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审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程复聪、刘勇、刘双红、夏治斌、石宗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费=中标价×1.2%
金额:586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中标单位业绩:①徐庄高新区聚新园地块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工程全过程环境咨询项目(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方案);②疑似固废初步检测及污染物危险特性鉴别项目;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长江南路83号
联系方式:0553-4829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芜湖南路弋江综合楼4楼
联系方式:17756542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燕
电话:17756542890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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