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丰城生态环境局对丰城煌大食品有限公司肉鸭屠宰及副产物高值化利用加工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8月24日-2022年8月30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5-715066 EMAIL:fchbglk@163.com
通讯地址: 丰城市市民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331100
项目名称 | 丰城煌大食品有限公司肉鸭屠宰及副产物高值化利用加工建设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丰城市尚庄街道办事处建设社区居委会,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42′40.79″,北纬28°14′41.25″。 |
建设单位 | 丰城煌大食品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丰城煌大食品有限公司在丰城市尚庄街道办事处建设社区居委会投资12161.13万元新建丰城煌大食品有限公司肉鸭屠宰及副产物高值化利用加工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总占地面积121亩(8072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生产车间、产品仓库、鸭毛处理区、办公大楼、宿舍楼等,并配套建设供电、给水、排水等基础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软化水制备系统浓水、冷却机组更换水等清净下水直接外排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屠宰废水、解冻清洗废水经格栅池+隔油池+调节池+混凝沉淀+气浮池+pH调节+SBR+缺氧+生物选择池+好氧+除磷沉淀+消毒处理后定期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的三级标准及丰城高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丰城高新园区污水处理厂。丰城高新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赣江,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待宰、屠宰过程、污水站产生的恶臭、烤鸭油烟、食堂油烟、天然气燃烧废气,鸭毛处理产生的颗粒物及柴油发电机废气;待宰、屠宰过程产生的恶臭经生物除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经生物除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烤鸭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鸭毛处理废气通过布袋除尘+生物除臭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8米高排气筒外排,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系统通过屋顶排气筒直接外排。运营期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大型标准;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项目各边界昼间噪声可低于60dB(A),夜间噪声可低于50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粪便及肠胃内容物、喙皮、爪皮、胗皮、肺、内脏内容物、格栅及污泥、废弃生物填料等,危险废物为经检验不合格的牲畜和不符合食用条件的牲畜肉品、废消毒药品包装材料等。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粪便、喙皮、爪皮、胗皮、肺、内脏内容物、格栅及污泥外售制作有机肥;废弃生物填料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检验不合格的牲畜和不符合食用条件的牲畜肉品、废消毒药品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专业处理单位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的环境影响极小,所采取的各类固废处理措施合理可行。 一般废物暂存执行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在环评编制阶段进行了网上公示、登报公示等,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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