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派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填埋场)增加危险废物处置类别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4年3月,我公司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金派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填埋场)增加危险废物处置类别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金派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填埋场)增加危险废物处置类别项目
项目地点: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在填埋场增加危险废物处置类别,并对固化/稳定化处置设施进行改造,扩大固化/稳定化处置规模至80000t/a。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新疆胡杨河市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18号-071号
联 系 人:黄强
联系电话:18139279062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4层
联 系 人:那黎娜
联系电话:0991-235898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如下:
环评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交流→制定环评总体方案→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报送主管生态环境部门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1)对建设项目厂址及周边环境现状开展调查和监测。
(2)对建设项目进行工程分析,核算各污染物排放量。
(3)对建设项目进行建设期和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4)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5)通过网络和报纸公示等方式征询公众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可接受度、对区域环境质量可能带来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消除减缓不利影响的措施及公众所关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环保问题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影响的公民、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打电话、电子邮件、发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及时关注今后公布的详细内容。
七、公示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截止。
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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