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中煤宣城电厂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0—9月5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3-2719447(兼传真)
地 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中煤宣城电厂光伏电站项目
建设地点: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中煤宣城电厂光伏电站项目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向阳街道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占地面积:185301.86m2,其中地面光伏占地面积155372.8m2(含开关站占地1200m2),屋顶/车棚顶光伏占地面积10056.16m2,漂浮式光伏占19872.9m2。规划建设容量19MWp,实际布置装机容量18.09MWp。光伏发电装置通过逆变、升压、汇流后,经集电线路接入开关站。开关站通过1回35kV架空线路接入电网。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废水:施工期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等。运营期项目光伏组件的清洗主要靠雨水冲刷,不进行人工擦洗,自然降水排至地面后自然下渗、蒸发。现有厂区生活污水采用二级生化处理达标后排至杂用水池,用于输煤系统水力清扫、煤场喷洒、灰场喷洒、运灰汽车冲洗用水、干渣机喷雾水、渣仓地面冲洗水等,不外排。
废气:施工期采用具有良好的除尘密封装置的施工设备;保持路面清洁、地面洒水、提高施工组织管理水平,选用合格的施工及运输车辆,并在施工过程中通过降低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以减少施工现场产生的扬尘和车辆尾气。对施工现场内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噪声: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并按《报告表》要求对不同设备采取有针对性的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施工期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包装物和废弃建筑材料。根据固体废物类型分门别类采取防治措施。对于可再利用的钢筋、包装物等废料,尽量回收利用;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妥善存放并交环卫部门作无害化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旧光伏组件、废电器元件、废变压器油。废旧光伏组件及废电器元件由设备商家直接回收,废变压器油暂存厂区现有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光污染:项目光伏电站采用多晶硅太阳能电池,该电池组件最外层为特种钢化玻璃。钢化玻璃除具有坚固、耐风霜雨雪、能经受沙砾冰雹的冲击等优点外,其透光率极高,达95%以上,光伏电池的制作中具有减反射的设计,目的是减少光的反射,增加光的吸收,增加光电转换效率,对可见光和近红外光反射率仅4%-11%,其他波长的光如紫外线和红外线都将穿透玻璃和硅材料,被反射的4%-11%可见光和近红外光属于漫反射,不指向固定方向的镜面反射,其反射率远低于国家规定的30%,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光污染。光伏组件采用固定倾角方式安装,地面组件安装倾角为25°、屋顶组件安装倾角为10°、车棚组件安装倾角为6°,朝南布置。因此,光伏区反射光对周边居民及动植物影响较小。
有关部门意见: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备案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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