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信件反馈:邮编:136300 地址:东丰县东丰镇西城区
收信单位: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行政审批办
电话反馈:联系人:孙庆魁 电话:0437-6208037
公示日期:2024年3月13日至3月14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东辽源市众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暂存项目 | 东辽源市东丰县南屯基镇北屯基村一组 |
辽源市众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废矿物油存储,厂区总占地面积3624.32m2,建筑面积45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废矿物油储罐区、废滤芯储存间、油壶储存区、危废暂存点及配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9.7万元。 |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场地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级较大的施工机械应远离厂界布置,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营运期 (1)大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运输废气,未收集以无组织排放废气;有组织废气:储存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高15m、内径0.3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2)噪声 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方法进行隔声降噪,并利用建筑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方法降噪。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3)地表水 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为员工生活废水,排入容积为5m3的无公害厕所,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本项目废水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主要来源有废活性炭、油罐污泥、废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本项目废活性炭及废抹布、手套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油罐污泥平时储存在油罐内,油泥委托专业人员一年清理一次,清理的油泥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定点装袋后由当地环卫部们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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