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福县草根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安福县赣闽铁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5日—2022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兼传真:0796-8226814
通讯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大桥西路23号(343000)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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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草根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安福县赣闽铁矿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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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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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赤谷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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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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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草根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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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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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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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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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改扩建内容主要是采矿方式由原环评批复的地下开采改为先露采后地采,同时对项目地下开采的基建工程进行改扩建。选矿工艺及开采规模等维持不变。
安福县赣闽铁矿位于安福县赤谷乡,地理坐标:E1144345、273430。本项目露采标高为+282m~+90m,地采深度标高为+70m~-200m
。露采及地采规模均为100万t/a,其中露采期铁精矿30.59万t/a,地采器铁精矿26.63万t/a;矿山剩余总服务年限39.5年(含1年改建期),其中露采服务年限15.7年,地采服务年限22.8年。
工程总投资为17948.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7万元。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有:采矿工程(改扩建部分基建工程和台阶设置,)、选矿厂(依托原有的破碎+干磁抛+磨矿+磁选+脱水工艺)、新建废石堆场和炸药库等公辅工程,其他工程主要依托现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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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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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露采废水、地采期井下废水、堆场淋溶水、选矿废水、尾矿库溢流水和生活污水等。露采废水经露采坑沉淀后回用于选矿或抑尘,不外排,井下废水经沉淀后部分回用于井下采矿、洒水降尘等,剩余部分回用于选矿,废石及原矿等堆场淋溶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选矿或抑尘,不外排;选矿废水经尾矿库自然沉淀后部分回用于选厂,尾矿库下游设置沉淀池。尾矿库溢流水经锰砂过滤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一体化生活污水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气。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露采粉尘、井下废气、道路运输扬尘、选厂废气等。露采和地下开采均采用湿式作业,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处理;选矿破碎、筛分等工序均进行密闭处理,并在密闭车间设置喷雾式抑尘设施,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运输扬尘通过装卸过程采取洒水喷雾降尘、加盖篷布、定期清扫清洗等措施有效降低运输扬尘。
(三)固体废物。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尾矿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废石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未综合利用的进行废石堆场贮存,地采期废石全部回填利用,尾矿排入尾矿库;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四)生态。为防止项目建设造成破坏地表植被和水土流失,通过对矿区道路进行硬化绿化,及时进行覆土绿化等,减缓项目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五)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来自于尾矿库等溃坝引发的环境风险事故。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尾矿库设计、施工和运行严格按相关规程进行,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在服务期满后及时进行覆土、复绿等,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问题。要认真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装备,在选厂内建设事故应急池150m3,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停产并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项目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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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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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相关情况已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的意见反馈,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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