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01日 18:42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鹤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 |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其他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鹤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01日 18:42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叶芳、周莉萍、朱文忠、李晓年、吴文枫、牟纪锋、郭南昌 | ||
总成交金额 | ¥0.051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彭先生、谷小姐、刘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3544117、020-83544332 | ||
采购单位 |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2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郭先生0750-886050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彭先生、吴先生、谷小姐020-83544117/83544332 |
一、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5122(招标文件编号:M4400000707015122)
二、项目名称:鹤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用能源科技(鹤山)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鹤山市沙坪新鹤路166号之二
中标(成交)金额:0.051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公用能源科技(鹤山)有限公司 | 鹤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 | 负责新建垃圾处理项目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为项目特许经营区域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享有获取垃圾处理服务费及相关收入的权利。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共计为30年,从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其中建设工期从主体工程开工日为开始节点,至项目主体结构封顶之日止预计为12个月;商业试运行预计3个月,商业试运行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且连续7日垃圾处理产出及烟气排放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且经实施机构同意后进入正式运营期,试运行及正式运营期为29年;在本次测算中商业试运行的时间计入运营期第一年。建设期如有提前或推迟,总合作期限随之变化,运营期固定不变。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芳、周莉萍、朱文忠、李晓年、吴文枫、牟纪锋、郭南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是按项目总投资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招标”标准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5.81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经协商小组综合评审后一致推荐:公用能源科技(鹤山)有限公司成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生活垃圾处理费为160.00元/吨,污泥处理费(含运费)为350.00元/吨,渗滤液处理合理利润率为6.00%。
2.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6号)第八条第(四)点的要求,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天。本公告第七条公告期限与本条公示时间不一致的,以本条公示时间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23号
联系方式:郭先生0750-88605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系方式:彭先生、吴先生、谷小姐020-83544117/83544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谷小姐、刘先生
电 话: 020-83544117、020-8354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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