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派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填埋场)增加
危险废物处置类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新疆金派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填埋场)增加危险废物处置类别项目,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法规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金派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填埋场)增加危险废物处置类别项目
2、建设地点: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区外以东五五新路东延3km处金派安全填埋场厂区内
3、建设规模及内容:增加危废处置类别并扩大固化/稳定化处置规模至80000t/a。
4、项目总投资:620万元
二、公示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1RR7Cifs1
2、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三、公众索取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1、公众可以通过本公示的网络链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
2、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联系,索取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包括:①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该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③对该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④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通过本公示的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将意见填写完整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送达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胡杨河市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18号-071号
联系方式:黄强18139279062
环评单位: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4层
联系人:那工
联系电话:0991-2358983
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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