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2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4621652
通讯地址:长宁县斑竹路30号宜宾市长宁生态环境局综合环评股(104室)
邮 编:644300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全自动丝网印刷线提升改造项目 | 长宁县长宁镇大坪村(长宁县工业集中区B区范围内) | 四川省长宁县天成印务有限公司 | 四川拾光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业主方拟投资986万元在原厂址内进行扩建,拟在原有项目已建的车 间二层(2184平方米)新建全自动丝网印刷生产线,新增设备50台,年产高温 玻璃烤标2000万套,低温玻璃烤标9250万套。 | 大气污染物:施工期安装设备过程中采取洒水的措施进行降尘。运营期印刷、干燥、洗版、制版、显影等工序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置后排放;调墨在独立密闭房间内进行,负压抽风收集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置后排放。 水污染物: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进行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运营期网版前处理清洗废水在自动脱模机中沉淀,定期捞出感光胶,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量,每月排放一次,排放废水经调节池+AO+MBR 膜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显影清洗废水经自动水洗机处置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定期保养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 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外卖给回收站处置,不可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指定堆场处置;运营期不合格产品交由五粮液环球集团公司集中处置;废包材、可撕膜废底纸外售回收单位处置。废胶、废胶桶、废滤袋、废洗网水桶、废油墨桶、废助剂桶、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废感光材料、废油墨、废活性炭作为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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