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5918338、5918314
传真电话:0951-5918315
通讯地址: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9层A0912房间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五恒化学(宁东)有限公司BTO项目 |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 五恒化学(宁东)有限公司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占地面积4076平方米,总投资5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主要建设200吨/年3-丁烯-1-醇(BTO)装置、部分废气处理设施、危废暂存设施,其余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均依托五恒化学有限公司现有设施。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00吨医药级BTO、100吨工业级BTO。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根据项目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DB31/933-2015、DB31/1025-2016、GB37822-2019;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管控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废水依托五恒化学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禁止外排环境。 (3)地下水: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和监控。 (4)噪声:厂界噪声须符合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工作,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强化危废暂存设施日常管理,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环境风险:建立事故水三级防控体系,规范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与园区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对职工环境安全教育及应急培训,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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