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沧州市行政审批局拟对南皮县伟业电子制造有限公司五金冲压件、铝氧化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4月26日-5月6日
联系人:田璐
联系电话:0317-2175072
听证告知: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附件:沧州市行政审批局4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情况表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4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五金冲压件、铝氧化加工技改项目 | 南皮县伟业电子制造有限公司 | 南皮县 | 沧州安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南皮县冯家口镇大王庄村,该企业现有产品和产能为:五金冲压件10000套/年,阳极氧化处理铝件5000套/年。本次技改项目全部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淘汰原阳极氧化生产线及老旧设备,改为自动化生产线,通过延长阳极氧化时间增加氧化膜厚度,提高产品质量,技改完成后全厂产能不增加。项目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营期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影响,具体防治措施和执行标准如下: (一)废气相关治理措施和标准 铝氧化一车间酸脱脂工序、三酸抛光工序和阳极氧化工序产生的NOx、硫酸雾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两级酸雾吸收塔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铝氧化二车间酸脱脂工序、三酸抛光工序和阳极氧化工序产生的NOx、硫酸雾以及危废暂存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两级酸雾吸收塔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环评单位预测NOx、硫酸雾能够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NOx、硫酸雾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NH3、H2S、臭气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 (二)废水相关治理措施和标准 生产废水和酸雾吸收塔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环评单位预测能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洗涤用水标准,全部回用于水洗工序,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相关治理措施和标准 冲压成型工序和钻孔工序下脚料、检验工序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废酸液和酸渣、废碱液和碱渣、废吸油毡、废活性炭等13种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噪声相关治理措施和标准 优选低噪声设备,厂区内合理布局,落实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环评单位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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