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15日我局对查43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5日 ----2022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2641803
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3001室
邮 编:015300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查43井钻井工程 | 内蒙古乌拉特中旗川井苏木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内蒙采油厂 | 内蒙古博海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新建1口预探井:查43井,井深1512m,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钻井、辅助设施(值班房、办公室、材料房等)、环保工程(泥浆池、放喷池等),本项目钻井工程包括钻前工程和钻井工程。钻前工程包括进场道路修建、井场平整、设备基础、泥浆池、活动房搭建等的建设;钻井工程组成部分包括钻井、录井、固井、完井、完井后进行试油,以及完井后污染物治理和无害化处理等组成。 | 1、废气:建设期施工扬尘、柴油机燃烧废气、试油期伴生气燃烧废气、柴油储罐逸散废气均可能会对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建设单位采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加强柴油机等设备维护,伴生气通过气液分离器进行分离,并经排气管线燃放,且由于伴生气放空燃烧属短期排放且产生量较少,经自然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试油期产生的洗井废水、压裂返排液全部进入井场污水回收罐中,拉运至建设单位桑合油田现有1 套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建设单位桑合油田现有1 套 10m3/d 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本项目废水均合规处置,不会对区域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3、噪声: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主要包括正常生产过程中的机械噪声,经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废钻井泥浆、岩屑暂存于泥浆池中,泥浆池底部及池壁铺设1层厚度1.5mm的高密度聚乙烯(HDPE)防渗/土工膜,防渗系数≤10-7cm/s,完井后对废泥浆、岩屑进行属性鉴定后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则采取无害化处理,于泥浆池中固化,并对场地进行平整,雨季播撒草籽自然恢复植被;钻井期和试油期间事故状态下可能产生少量落地原油和含油污泥采用专用罐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应收集到垃圾箱内,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定期清运处理。泥浆原材料用于配置钻井液后,废弃包装物统一收集,储存于材料间内,定期外售。对环境影响较小。5、生态:施工期临时占地在完井后拆除临时建筑物,清除废弃材料,结合地形恢复场地并平整土地, 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并充分利用前期收集的表土覆盖于井场表层,雨季播撒草籽,自然恢复植被。 |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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