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320682-2024-12-0056
二、项目名称:
江安镇2024年危废处置项目
供应商名称:
南通九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南通市如皋市长江镇规划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
1608.62元
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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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江安镇2024年危废处置项目 |
服务范围: | 需要危废处置约200吨 |
服务要求: | (一)通过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开具转移联单,合法合规转移至供应商处置或者利用。 (二)运输车辆必须是有相应的道路货物运营资质。 (三)根据危废的特性,成交单位选择最经济可行的规范化处置技术,最终实现危险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服务标准: | (一)处置及时,负责处置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 (二)服从业主管理。 (三)所有危废均安全转移到响应供应商单位的危废贮存场所。 (四)危废转移联单准确、全面、无误,上传至省危废全流程监管系统。 (四)成交单位不得转包或委托其他单位处置。 (五)危废转移结束后,成交单位需要提供一整套完整的材料(含成交单位所有资质、危废运输单位所有资质、运输人员信息、危废转出和接受台账、转移联单、危废全部转移后的贮存场地照片资料等)。 (六)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响应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采购文件提供的需求,必须按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项作出实质性应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中的技术的,中标后成交供应商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八)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成果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版权等。否则,成交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九)成交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项目实施中的安全,并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风险。 (十)所有成交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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