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为满足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临时性、应急性检测要求,开展废水、废气、固废、危废、噪声相关项目检测。
二、项目说明:
1.中介机构报价时只报项目基本审计费。
2.基本审计费由项目委托单位支付,其他审计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施工单位支付。
3.因项目特殊性,需选取5家检测机构。
三、项目要求
项目中选公告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在约定项目完成时限内完成项目,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
四、项目付款方式
项目经检验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五、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通过计量认证,能够出具加盖CMA章的检测报告;
2、三年内未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或生态环境部门处罚或通报。
3、接到应急任务后,必须两小时内赶赴邹平市采样(受委托方外采人员不得少于3组(6人)、外采车辆不少于3辆);
4、应具备地下水、地表水、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噪声、废气采样资质;
5、在具备地下水、地表水、噪声、废气检测资质外,应具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5085.1,5085.3)检测资质,外包项不多于5项;
6、应具备挥发性有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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